詹奉霖傳道│選民事工差會台灣總幹事
吹角節後的第十天,希伯來曆七月十日,就是以色列全年當中最莊嚴神聖的贖罪日。
在過去,大祭司必須按著神在利未記的命令,一年一次進到至聖所,用公牛和公羊為自己和全以色列會眾贖罪,將血彈在約櫃前,還包括其他贖罪禮儀。神說「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利16:29)。
在今天,聖殿和祭司制度不復存在,近兩千年來猶太人無法按照神的命令獻祭贖罪,他們如何過贖罪日呢?
宗教猶太人僅能遵照拉比教訓的傳統,透過禁食禱告、認罪悔改、刻苦己心,加上做善事,來「代替」神所規定的贖罪方法。但是沒有人知道自己做得夠不夠多「足以贖罪」,沒有人有真正赦罪的平安確據。
至於世俗猶太人,許多人因不再相信神,僅將贖罪日視為一個特殊的猶太傳統,而非必須遵守的耶和華節期。雖然世俗猶太人也會感受到這天的獨特性,甚至有些也會禁食、減少娛樂活動,但很少人會在這天認真思考贖罪與永生的事。這天以色列全國停班停課,所有公共交通與社會活動停擺,許多正統派猶太人會湧入會堂和西牆禁食禱告;但對世俗猶太人而言,這天就是另一個假日而已。
新約聖經已指出,節期都是預表彌賽亞的影兒,為要指引人接受耶穌所成就的終極救恩。因此我們清楚知道:
1. 地上有限和不完全的獻祭制度無法真正除罪。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來10:1,4)
2. 彌賽亞耶穌才是神為猶太人和外邦人預備的永恆贖罪祭。他的血才能真正洗淨罪惡,帶來完全的赦罪稱義。
「但現在彌賽亞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9:11-12)
「彌賽亞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10:12,14)
3. 真正有永恆功效的贖罪祭已來到,我們不再需要依賴地上的聖殿和獻祭制度。
「這些事只不過是有關飲食和各種潔淨的規矩,是屬肉體的條例,它的功效是直到新次序的時期來到為止。」(來9:10)
「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來10:8-9)
4. 真正能贖以色列民的是那位應驗律法和先知的拿撒勒人耶穌。
「我們素來所盼望、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他!」(路24:21)
「摩西在律法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我們遇見了,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約1:45)
每年贖罪日,都在指向彌賽亞的福音;每年贖罪日,都在呼籲我們,應將這福音帶給不再有聖殿和大祭司的猶太民族,不論是宗教或世俗猶太人。「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徒4:20),向猶太人分享福音、見證耶穌是彌賽亞,我們的態度也應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