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詹奉霖 (選民事工差會台灣分會總幹事)

在第一世紀,最早相信耶穌是彌賽亞的信徒全是猶太人,人數甚至多達好幾萬人(徒21:20)。兩千年後的今天,全世界卻只有不到2%的猶太人相信耶穌是彌賽亞,在以色列更是只有不到1%的彌賽亞信徒。

神古老的救恩計畫和應許,原是透過揀選猶太民族帶給萬國萬民,但今天「神的選民」何竟變為「福音未得之民」?

聖經指出一個重要事實:猶太宣教是普世宣教的「開始」(路24:47;徒1:8;羅1:16)和「終結」(羅11:26)。這說明了猶太人歸主的迫切與重要。

耶穌說「救恩(彌賽亞)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4:22),如果耶穌是萬民的救主基督(Christ),那麼他就更是猶太人的彌賽亞(Messiah)!

因此,普世宣教若是忽視猶太民族,或是否認向猶太人傳福音的必要性,這是一種對救恩本質缺乏飲水思源的自相矛盾。

今天,出於不同的原因和觀念,許多基督徒一直未正視、重視猶太宣教的需要。

有些人認為,由於過去西方教會令人羞愧的反猶主義歷史,特別是近代駭人的大屠殺事件,教會不合適再向猶太人傳福音(恐怕帶來冒犯),而是應該僅在政治、慈惠、禱告上支持猶太人,單純表達友好關係。也就是教會面對猶太人,只要有good deeds(好行為),毋須談Good News(好消息/福音)。

另有些人則說,猶太人有他們自己通往上帝的「得救」道路,可能就是摩西律法與舊約,因此不需要聽到或相信耶穌是他們的彌賽亞和救主,基督徒不需要傳福音給他們。以色列本土彌賽亞信徒領袖Dr. Eitan Bar說,這種神學完全不是「祝福以色列」,反而如同異端!

還有一些人認為,上帝的宣教使命只從耶穌和新約時代開始,他們錯誤切割舊約與新約完整的救恩計畫,沒有正確認識到,新約聖經的記載正是神在以色列和猶太民族中救恩工作的延續和完成。

然而我們堅信,根據新舊約聖經完整的救恩啟示,神不但沒有棄絕祂預先揀選的百姓(羅11:1-2),今天祂仍然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羅11:26,這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的真正意義,不是脫離災難,而是脫離罪惡),成就祂自古應許以色列列祖的救恩(羅11:27),帶領亞伯拉罕的肉身後裔歸向彌賽亞!

正是因此,保羅在羅馬書開宗明義清楚地教導:

今天福音「仍然」是神的大能,福音「仍然」要救一切相信的(當然包括猶太人),福音「仍然」要優先傳給猶太人(羅1:16,按原文時態釋義)。

保羅身為耶穌的猶太使徒,他清楚教導,猶太人與外邦人並沒有分別,都在罪惡之下與神隔絕、虧缺神的榮耀(羅3:9,23);外邦人如何必須悔改接受基督的救恩,才能與神和好,猶太人同樣需要悔改信靠他們的彌賽亞耶穌,才能得救稱義(羅3:22,30,10:4)

正因如此,當保羅說神斷乎沒有棄絕祂的百姓時(羅11:1-2),他不只是在提醒外邦信徒應當關愛以色列、應當幫助猶太人、不應有反猶態度,按照保羅的上下文來看:

他更是在深切呼籲外邦信徒,既然已領受出於猶太人的救恩,就當存著謙卑感恩的態度,起來激起猶太人嫉妒的心(羅11:11),積極將彌賽亞耶穌的福音分享給猶太人,「好救他們一些人」(羅11:14)。

「為什麼要猶太宣教?」如果我們相信耶穌是基督(希伯來文「彌賽亞」的希臘文翻譯),是唯一的道路、真理和生命(約14:6),是天下人間唯一能使人得救的名(徒4:12),那麼耶穌就更是猶太人的彌賽亞,他更是猶太人得救稱義、與神和好、進入神國的「唯一」救恩道路!這就是為什麼基督徒必須正視、支持、參與猶太宣教!

基督徒要向猶太人「還福音的債」,就要貨真價實地將「福音」傳(還)給他們。這是外邦教會「祝福以色列」,最重要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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