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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奉霖傳道│選民事工差會台灣總幹事




哈馬斯是世界上最龐大的恐怖組織,近期得到財力雄厚的伊朗資助。10/7,在以色列最重要的節日住棚節的最後一天,以色列民眾在安息日驚醒,聽到密集的空襲警報,和非常駭人的屠殺消息。哈瑪斯從陸地、空中和海上,計畫性地發動對以色列復國以來最致命的恐怖攻擊。

迄今為止,已有約1400名以色列人遭到殘酷殺害(其中南部一個村莊,260人全遭屠殺,包括嬰孩、婦女和老人),4100多人受傷,約203名以色列人被綁架到加薩作人質,包括最小幾個月大的嬰兒,到最大85歲的老人。

揭露名符其實的「哈瑪斯」:以極端暴力實踐伊斯蘭狂熱信念

「哈瑪斯」(音譯是Hamas)的阿拉伯文是حماس,是­「伊斯蘭抵抗運動」(حركة المقاومة الإسلامية)這句阿拉伯文的縮寫,意思是「熱心/狂熱」(zeal)。很明顯的,這是在傳達這個群體對實踐極端伊斯蘭教信念的狂熱。

(Photo credit: Wikipedia)

那麼,哈瑪斯狂熱實踐的極端伊斯蘭教信念是什麼?

根據哈瑪斯成立時的官方文件《哈瑪斯憲章》(The Covenant of the Islamic Resistance Movement),清楚聲明其組織目標是「消滅以色列」他們主張以武力消滅以色列和所有猶太復國主義者,反對與以色列的任何和談或談判、其最高目的就是「將以色列從地圖上消除,在以色列所在土地上,建立以耶路撒冷為首都的伊斯蘭國家。

從阿拉伯文、哈瑪斯憲章宗旨、到幾十年來對以色列人民發動的無數恐怖攻擊,我們清楚看見哈瑪斯名符其實,它充滿「熱心/狂熱」(zeal)地實踐極端伊斯蘭教信念。

公開的「恐怖憲章」:拒絕任何和平協議,誓死消滅以色列

哈瑪斯在1988年成立時的《哈瑪斯憲章》上寫道(註1):

以色列將存在並繼續存在,直到伊斯蘭教消滅它,就像它消滅之前的其他國家一樣。」(序言)

直到穆斯林與猶太人作戰並將他們殺死之前,審判日才會到來。然後,猶太人會躲在岩石和樹木後面,岩石和樹木會喊叫:『穆斯林啊,有一個猶太人躲在我後面,快來殺了他。』」(第7條)

「(和平)倡議、所謂的和平解決方案和國際會議,與伊斯蘭抵抗運動的宗旨衝突……這些會議只不過是任命異教徒作伊斯蘭土地上的仲裁者的一種手段……除了聖戰之外,巴勒斯坦的問題沒有任何解決方法。倡議、協議和國際會議只是浪費時間、徒勞無功。」(第13條)

「哈馬斯將自己視為反對世界猶太復國主義鬥爭圈的先鋒…阿拉伯世界各地的伊斯蘭團體也應該這樣做,因為他們最有能力在未來打擊好戰的猶太人中發揮作用。」(第32條)

(Photo credit: Channel 4 News)

芬蘭聖經教師和護教學者帕西.圖魯寧(Pasi Turunen)指出:

「有些國際媒體認為,哈瑪斯會有如此恐怖殘暴的行為,是因為以色列長年封鎖加薩、侵佔巴人土地,是以色列造成的。但根據《哈瑪斯公約》公開的極端伊斯蘭教主張,事實上哈瑪斯對以色列的一切恐怖攻擊,非關加薩或建國,它的目的就是為了消滅以色列,因此它不接受任何國際提出的倡議、協商或和平方案。」(註2)

這種追求死亡殺戮的狂熱宗教信念,說明了為什麼哈瑪斯經常策劃攻擊以色列的恐怖襲擊,包括自殺炸彈、持刀傷人、開車衝撞、綁架或暗殺以色列人、針對廣大民的火箭彈攻擊。因此哈瑪斯被以色列和大多數西方國家視為恐怖組織。

(Photo credit: Wall Street Journal)

「哈瑪斯」早已存在於希伯來聖經?חמס 意為「暴力」

而讓人驚訝的是:早在3500年前的希伯來聖經裡,已有同樣是「哈瑪斯」(Hamas)發音的希伯來文חמס,意思是「暴力/殘暴」(violence)。哈瑪斯組織的本質不就是如此嗎?

(Photo credit: aish.com / Instagram)

由於希伯來文和阿拉伯文同屬閃族語系,許多詞彙有相似或相關的含意,因此將兩者結合起來解讀,哈瑪斯就是一個用「恐怖暴力」貫徹「宗教狂熱」的伊斯蘭組織。

חמס在希伯來聖經出現了60次,它第一次出現就在妥拉的創世記,用來形容上古時代的人充滿「強暴」罪惡,接著伴隨神的「審判宣告」:

「世界在神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חמס)……神就對挪亞說: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到我面前;因為地上滿了他們的強暴(חמס),我要把他們和地一併毀滅。」(創6:11-13)

從這段經文來看哈瑪斯,給我們兩個重要的教導:

第一,「強暴」(חמס)是全人類共有的罪性,存在於我們每個人的墮落肉體(雅4:1)。若是沒有耶穌的救恩,即使我們只是恨人罵人,自認為比起哈瑪斯的殘暴行徑好太多了,這罪同樣會使我們與神隔絕,與哈瑪斯一樣。

如果神用969年的時間忍耐等候上古時代的人悔改(創5:21、27),我們能否求神給我們堅忍的心,為哈瑪斯的悔改歸主禱告?(以諾生「瑪土撒拉」,名字帶有神的啟示,意思是「死後將有審判來到」。瑪土撒拉969歲離世,那年挪亞600歲,洪水審判來到。參創7:6,11)。

第二,「強暴」是有「盡頭」的,若不悔改終必審判「盡頭」的希伯來文קֵץ,意思是「結束(時間)」。所以,神對哈瑪斯的忍耐等候,是有時限性的。我們看到目前已有好幾位哈瑪斯高層領導已被殲滅,還有一些神存留性命,仍在耐心等候他們悔改。祂不會容許地上「滿了強暴/哈瑪斯(חמס)」,而不介入施行審判。

思想「罪魁」保羅的得救,效法神的忍耐為哈瑪斯歸主禱告

瞭解哈瑪斯至此,你有沒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想起新約聖經裡的哪個人?在信主前他跟哈瑪斯一樣為神大發熱心、然後大開殺戒(殺的還是自己同胞),以為如此是在「事奉神」?沒錯,就是曾經的法利賽人、後來跟隨耶穌的猶太使徒保羅。

早在伊斯蘭教出現的幾百年前,猶太教裡就有這種「非我族類必死」的極端狂熱。保羅見證說:

「我原是猶太人……按著我們祖宗嚴緊的律法受教,『熱心』事奉神……曾逼迫奉這道的人,直到死地。」(徒22:3-4)

然而,保羅「殘害教會」是因為「不信不明白」(提前1:13),需要「大馬色的光」(徒9:3)臨到他,才使他重生得救;同樣,哈瑪斯成員是因被魔鬼「弄瞎心眼」(林後4:4),需要「加薩的光」臨到(耶穌向他們顯現),他們才有機會轉離惡行。保羅「蒙了憐憫」(提前1:16)才從劊子手成為基督僕人,哈瑪斯成員的靈魂同樣需要神的憐憫,才能醒悟過來「脫離魔鬼的網羅」(提後2:26)

耶穌在保羅這個罪魁身上「顯明祂一切的忍耐」(提前1:16),我們也要效法耶穌,用堅忍為所有哈瑪斯成員的悔改得救禱告。我們每一個人的得救,完全是靠著神的憐憫和忍耐,以及人的懇切代求,哈瑪斯也是。

當我們為以色列禱告時,絕不要忘記為哈瑪斯禱告,他們的得救是以巴和平的關鍵之一。因為「祂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

註1:Hamas Charter: Wikipedia
註2:《哈瑪斯用人民護衛飛彈拒絕和平;聖經學者:成立文件顯明其恐怖本質,人們應停止相信哈瑪斯》,2023-10-18,基督教論壇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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