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人是神的選民,還需要相信耶穌才能得救嗎?」

「猶太人有舊約律法,還需要新約福音嗎?」

「基督徒支持以色列,還需要傳福音給猶太人嗎?」

「教會推動普世宣教,仍必須推動猶太宣教嗎?」

教會必須關愛以色列,這固然是聖經清楚的教導,但令人憂心的是:

一些熱愛以色列的基督徒團體,卻抱持「基督徒只需支持以色列」、「猶太人會自動得救」、「只要為猶太人禱告,不需要傳福音給猶太人」等錯誤信念,形成一種以人意而非聖經真理為中心的「愛以風潮」。

針對上述這些問題與偏差觀念,美南浸信會神學院院長Dr. Albert Mohler,在他的《21世紀的「先是猶太人」》中,對教會語重心長地呼籲說:

猶太宣教的基礎,就在於耶穌宣告祂應驗了以色列的盼望和舊約先知的預言,祂就是彌賽亞。新約聖經毫不含糊地宣告耶穌是應許的彌賽亞,以及所有人必須藉著信靠彌賽亞耶穌,才能通過救恩的窄門。

在使徒行傳的使徒時代,以及在羅馬書開始的第一章,你會看到猶太宣教的必須性是毫無疑問的。不僅如此,經甚至指出猶太宣教的優先性。

在當今21世紀,猶太人福音事工必然會遭受爭議,但弟兄姊妹們,我們也清楚知道,這爭議在第1世紀是同樣真實的,我們不應期待現在就會少一些。

今天有些基督教團體否定向猶太人傳揚福音的必須性,因為基於錯誤的聖經詮釋接受所謂的「兩約神學」:認為舊約律法是給猶太人的得救管道,新約福音則是給外邦人的。但這是一個虛幻不實的釋經手段,為了避開猶太人必須接受彌賽亞救恩才能得救的聖經事實。

基督徒彰顯基督之愛的最終極行動,就是把福音真理告訴一個未信者,不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而聖經告訴我們,外邦教會特別欠神的選民猶太人極大的債,最要緊的是,我們虧欠他們「福音」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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